1.考试项目及比例
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共三项,每项分值均为60分。
2.考试办法与要求: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三个项目分别按最新田径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裁判方法执行。其中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采用铅球投掷圈和落地区(不安装抵趾板)。
100米跑:第一次起跑犯规给予警告(向所有考生出示黄牌),第二次有人起跑犯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向该考生出示红牌),如是裁判原因可以出示绿牌。
立定三级跳远:每位考生在考试前可以按序练习一次。正式考试每位考生可试跳3次,按照一轮结束后再进行第二轮,依次类推。
动作要求:两脚左右站立,第一跳和第二跳单脚落地,第三跳必须双脚同时落入沙坑。
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
每位考生在考试前可以按序练习一次。正式考试每位考生连续试掷3次(成绩远度插小铁旗显示),三次投掷结束后,丈量成绩,正式成绩以三次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作为最后记录成绩。
动作要求:
①面对投掷方向,两脚前后站立,出手前双脚不得移动;
②两手持球,由头后经头上方向前掷出;
③球出手时,脚不得触及投掷圈上沿或圈外地面;
④实心球落地后,从后半圈走出。
根据考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部门或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得的名次和体育部门认定的相关资格证书等级,直接认定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
未取得省级以上比赛成绩且未获得相应的体育部门认定的体育行业等级证书者技能成绩认定为不合格,成绩记为0分。
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体育类专业联考委具体负责相关技能成绩认定工作。
体育专业技能成绩认定对照表:详见附件一。
附件一:体育专业技能成绩认定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