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招生简章

当前位置:首页 >> 职教高考 >> 招生简章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招生章程
时间:2024-02-26 16:29:04 点击次数:6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面向江苏省内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代码:江苏省代码1160。 
第四条 学院隶属于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是江苏省唯一的旅游类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江苏省文化旅游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学院前身可溯源至1978年全国创办最早的旅游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旅游学校和1989年成立的国内唯一一所专门培养酒店业管理人才的成人教育学院——金陵旅馆管理干部学院。学院校址位于省会南京,目前设有江宁(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华严岗(南京市鼓楼区华严岗1号)两个校区,全日制学生的就读校址均在江宁校区。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空中乘务,学制三年,招生计划以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 报考对象为参加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报名和体检、取得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旅游管理科目组考生。 
第十一条 凡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空中乘务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女生163cm-175cm,男生174cm-185cm(以面试现场测量为准),面部无严重痤疮、痘印。无色盲、色弱、斜视、弱视,无纹身、狐臭,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自残痕迹等,家中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第十二条 报名考生须参加3月24日我校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面试,面试包括(时间3-5分钟):仪容仪表仪态展示、中英文自我介绍、主题发言、特长展示,面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填报志愿时间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报名系统网址https://sys.nith.edu.cn/2024/bmxt/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 
2.考生的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五门合格。 
3.考生需通过我院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面试,面试成绩为“合格”,且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 
4.考生须在江苏教育考试院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我院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空中乘务专业志愿。 
5.预录取位次按面试合格考生的中职职教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之和从高到底排序。如遇同分考生,依次按职教高考外语、数学、语文、专业综合理论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6.面试成绩为“不合格”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我校在院校审核阶段统一作退档处理。 
7.考生须参加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8.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分两轮进行,每轮包括考生志愿填报、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步骤进行。学校根据录取原则和专业计划数情况进行确定位次,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待审核通过后,学校方正式录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1)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学费:空中乘务专业6800元/人•学年。 
(2)经物价部门备案,我校学生宿舍统一为6人间,住宿费标准1200元/人•学年。 
第十五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生可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在学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国家规定实行奖助学金制,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300元-4300元)、学校奖学金(500元-2000元)、企业奖学金以及学校彩虹助学基金等,详见《新生入学指南》。学校不断健全完善“奖、助、贷、勤、补、免”和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助学体系,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 
邮政编码:211100
招生咨询电话:(025)58591228、58591229
中职QQ群:28789149(唯一官方) 
招生传真:(025)58591229
招生监督电话:(025)58096817
招生监督邮箱:JW@nith.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ith.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nith.edu.cn/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2024年1月12日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跟我们联系!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3 江苏职教高考网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3018125号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镇江市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二维码

服务热线

15806102380

扫一扫,关注我们